成本法就是企业合并吗?

丛萱依丛萱依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因为是会计基础知识,所以就浅显的回答一下 首先区分两个概念:

1、成本法又称计税基础(tax basis);

2、账面价值(book value)。 会计上有“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同时对应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等式。 其中,所有者权益又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成本法是指以购买日为基准确定固定资产原值,之后每个会计期间按该原值与现行市价孰高原则计提折旧,并按此方法计算出各期折旧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科目(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从利润表中确认并报告这些费用的发生。

简单地说,成本法就是通过成本与市价的比较来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可税务处理的金额),从而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方法。 而税法上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按购置价格确定的,即以购买日的价格作为其初始入账成本,在持有期间即使发生减值也不允许确认为损失。 但会计上对此类资产的价值确定却并非如此单调,有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收回金额等多种方法。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所产生的差额应确认为“资本公积—— 资产评估增值”项目;反之,则应冲减“资本公积—— 资产评估减值”项目。运用成本法计算所得出的固定资产净值亦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受市场状况(如价格)及企业自身情况(如经营业绩等等)的影响而不断变动。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成本法时所确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数额可能小于税法的有关规定,两者之间的差异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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